交通事故开庭后6个月内可拿到赔偿款,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多长时间能拿到赔偿这个是不确定的,得看被执行人名下有无财产,是否需要划拨存款、是否需要拍卖、变卖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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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通事故住院费用怎么报销交通事故住院费用的报销,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报销,理赔中要收集下列证据材料: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三、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如下:
1.受伤未致残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上述第一项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死亡的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找法网提醒,上述费用的赔偿都限于合理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