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资讯:醉驾撞死人,有什么惩罚?
找法网| 2022-10-13 08:34:49
一、醉驾撞死人,有什么惩罚?

《刑法》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叁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资料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叁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叁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叁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醉驾撞死人如何解决

《刑法》条文,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醉驾致死的相关法律规定

醉酒驾驶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这样情况在七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并处罚金和赔偿受害人损失。

刑法修正案(八):

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也可能构成交通肇事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刑罚修正案八已于2011年5月1号生效实施。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醉驾撞死人,有什么惩罚?的相关知识,醉酒驾驶不禁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是对家人和对社会的不负责,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让我们杜绝醉酒驾驶,人人有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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