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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予逮捕和取保候审区别不予逮捕和取保候审的区别是:前者是检察院的决定,后者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人民检察院不批捕是因为证据不足。但是为了以防万一,如果以后有证据可以证明构成犯罪行为,可以防止因为没有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导致的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所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保证人的义务是什么取保候审保证人的义务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保证人的责任,协助被告人逃匿或拒绝提供被告藏匿地点,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严重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相比,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更为严重。
找法网提醒您,监视居住需要当事人在居所内执行,监视居住要随时受到监视,不能离开住所。取保候审比较自由,只要不离开当地,就可以随意行动。取保候审可以申请,它申请主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律师;但监视居住不可申请,需要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决定。
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改变的,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而执行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以下规则: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