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通过如下措施执行:
(资料图)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1)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3)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二、强制执行收费标准?强制执行收费标准如下: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三、调解强制执行期限调解强制执行期限是六个月,在法院出具调解书之后,依法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在两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予以执行,超过这个期限的,可以申请上一级法院执行。找法网提醒,民事调解书过了执行期限的应当准备好有关时效中断额证据或者通过被执行人自愿履行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