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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拘留所关押什么犯人拘留所关押的犯人是被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的人。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限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防止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査、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公安局拘留人犯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令其在拘留证上面签字或盖章。拘留后,除有碍侦査工作和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他的所在单位。对被拘留的人,要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如果发现不应当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拘留所最长关押多长时间1.如果是行政拘留的,一个违法行为的处罚,最长期限是15天;二个以上违法行为实行并罚的,最长不超过20天。
2.如果是刑事拘留的,正常期限是14天,最长期限是37天。如果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则继续羁押在看守所;如果检方不批准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如果执行逮捕的,应当在执行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
三、犯罪嫌疑人在拘留所关押算假释时间吗犯罪嫌疑人在拘留所关押算在假释时间内。找法网提醒您,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