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遗赠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未(再)婚证明;
2.遗赠所处分财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含共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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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遗赠人的婚姻、父母、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情况证明;
4.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
5.遗赠书;
6.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遗赠有哪些法律特征遗赠有下列法律特征:
1.遗赠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遗赠必须采取遗嘱的五种法定方式之一。
2.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不需要征得任何人的同意,只要遗赠人用遗嘱表明了遗赠的意思,在意赠人死亡后,就发生法律效力。
3.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如不得以遗赠方式逃避其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遗赠还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赠是遗赠人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5.接受遗赠的权利人具有不可替代性。如果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则该遗赠无效。找法网提醒您,如果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已明确表示接受遗赠,则虽然其在遗产分配前死亡,他接受遗赠的权力可以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三、遗赠和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遗赠和遗嘱继承有如下区别:
1.遗嘱继承是针对于法定继承人而言的;遗赠的对象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因此遗嘱继承不能有单位、集体或者其他组织继承,而遗赠是可以赠与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
2.继承人未表示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而受遗赠人未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