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速看!诉前诉后财产保全有何不同
找法网| 2022-11-14 07:52:30
一、诉前诉后财产保全有何不同

诉前诉后财产保全的不同如下:

1. 申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不得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2. 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起诉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资料图】

3. 对申请人是否提供担保的要求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没有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有关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不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二、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

1. 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 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3. 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 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 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6. 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7. 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三、财产保全可以保全哪些财产

找法网提醒您,动产,不动产,股权,银行存款,机器设备,知识产权等。“限于请求的范围”,是指被保全的财物的价额,应在利害关系人的权利请求或者诉讼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范围之内,不应超出权利请求或诉讼请求的标的价额,二者在数额上应大致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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