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快资讯:抵押权的实现方法有哪些
找法网| 2022-11-13 07:35:02
一、抵押权的实现方法有哪些

(一)拍卖

抵押权人在债权已界清偿期而债务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时,可以申请法院依照一定的程序拍卖抵押物,就其所得的价金优先受偿。如果拍卖抵押物后所得的价金多余债务金额的,超过部分应当返还抵押人。如果抵押权人为多数人时,应当依照抵押权的次序进行分配。

(二)变卖


(资料图)

如果抵押权人不愿意拍卖抵押物的,也不愿意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时,可以通过一般的买卖方式变卖抵押物,并就所得价金优先受偿。

(三)折价

在债权清偿期限届满后,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签订合同,约定由抵押权人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如果抵押物的价值高于债权数额的,应当将超过的价款返还于抵押人。

二、抵押权实现的概念

抵押权的实现,是指抵押权人在特定条件下对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的行为。在中国,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

三、实现抵押权诉讼材料

抵押权人作为原告主张自己的债权的,需要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起诉状、证据、身份证复印件,并缴纳诉讼费。

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证据需要经过法庭质证。

第四,法院立案后会将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送法当事人,

第五、开庭审理,依法审查诉讼材料并作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抵押权的实现方法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知,抵押权的实现方式包括包括折价方式,拍卖方式以及变卖方式。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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