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流程如下:
1.申请人到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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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5.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登记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二、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三、公司注册资金要一次全额缴纳吗公司注册资金不需要一次性全额实际缴纳。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企业的资金缴纳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即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后,由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并且应当对外公示。找法网提醒您,如果认缴出资期限到期,注册资本还没有缴清是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解决的:
1.修改公司章程,继续延长认缴出资期限。
2.向工商申请减少出资、变更出资额。
3.补齐债务,正常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