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姓名权的行为有:
(资料图片)
1.盗用他人姓名
这是指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以该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者从事不利于姓名权人、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2.冒用他人姓名
这是指冒名顶替,亦即行为人完全以姓名人的身份从事活动。冒用他人姓名由于完全以姓名权人的身份进行活动,故其危害往往甚于盗用他人姓名。
3.干涉他人姓名
这是指对他人行使姓名权进行无理干预,阻碍他人姓名权的行使。干涉他人姓名的行为又可分为干涉姓名决定权的行为,干涉姓名使用权的行为和干涉姓名变更权的行为。
4.不使用他人姓名
姓名乃区分自然人之文字符号,应当使用他人之姓名而不予使用时,亦构成侵害姓名权。如使用他人作品而不署其名,是对作者姓名权之侵害。
二、侵犯姓名权的侵权责任有哪些找法网提醒你,侵犯姓名权的侵权责任有:
1.停止侵害。这是最基本的民事责任方式,其目的和作用是防止出现进一步将侵害姓名权的结果扩大。
2.赔礼道歉。
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其方法可以是在报刊、杂志上刊载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材料。
4.返还财产。
5.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害人的故意程度、损害后果、影响范围、双方经济状况,判令侵害人给予受害人一定的精神赔偿。
三、侵犯姓名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侵害行为,即行为人盗用他人姓名进行活动;
2.行为人的具有主观过错;
3.侵权行为给他人产生损害后果;
4.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