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立案之后多少时间结案
行政处罚立案之后多少时间结案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是在三个月内结案。如果有诉讼的,需要另当别论。不同的行政执法机关在处理不同的行为时的规定不一。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中就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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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处罚立案条件
行政处罚立案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了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行政机关在二年内发现了其违法行为或接到举报。
2.执法机关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3.属于本行政机关的管辖范围,包括地域管辖范围、职权管辖范围、级别管辖范围。
三、行政处罚立案原则
行政处罚立案需要遵循如下原则:
1.法定原则
处罚依据、主体、实施处罚的职权、处理程序是法定的。
2.公正公开原则
处罚公开原则就是指行政处罚立案的依据、过程及结果必须公开。
3.一事不再罚原则
行政主体对行为人的第一个处理尚未失去效力时,不能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给予第二次处理,除非第二个处理是对第一个处理的补充、更正或者补正。如果第一个处理违法不当,行政主体应当先撤销,再重新处理。如果第一个处理合法正确但未达行政目标,行政主体应充分考虑信赖保护原则,必须撤销的,应依法给受损失的相对人一定的补偿。
4.处罚追究时效
自违法行为终止之日算起,二年内未追究责任的不再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