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办理什么手续 当前滚动
找法网| 2023-01-14 16:57:15

一、离婚起诉办理什么手续

离婚起诉办理有如下手续: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并提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2.法院应当先进行调解;

3.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

4.调解无效的,如果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判决准予离婚。

二、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

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认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一般从四个方面考察,即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的可能。找法网提醒您,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三、离婚起诉可以主张返还彩礼吗

离婚可以主张返还彩礼,不过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会被人民法院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另外,司法实践中,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还会考虑双方是否同居,以及同居时间的长短,来综合决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比例。如果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已经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了,婚前给付彩礼并没有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是不能要求返还彩礼的。

返还彩礼标准如下:

1.自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活在一起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当一方悔婚时,应返还彩礼,应返还全部的百分之三十。

2.如果双方生活在一年之中三个月以内的,应返还全部的百分之五十。

3.如果生活在三个月以内的,应返还彩礼全部的百分之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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