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集资建房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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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资建房政策法规有如下内容:
1.职工全额集资办理100%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找法网提醒,如果是部分集资,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一部分产权属于另部分集资人(单位)。
2.职工集资建房的政策是针对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经政府批准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用单位自用土地集资、合作建房。参加集资和合作建房的人,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的无房户和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家庭。职工的集资以及合作建房款项实行专款管理和使用,接受当地财政以及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集资房买卖的风险
集资房买卖会有如下风险:
1.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购买集资房实际上是购买房屋的使用权,其使用权保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房产所有权人的资信情况。
2.集资房无正规预售合同。售楼员出示的购房协议书是开发单位与村委会联合印制的,并非正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3.集资房价格便宜但不能办按揭。
4.集资房自有配套不多。
三、集资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集资房与商品房存在以下区别:
1.一般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商独立开发的一种产品,再通过市场买卖关系来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属完全的市场经营行为。集资房则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采用的是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是一种非市场行为,不存在买卖与经营关系。
2.集资房建设与一般商品房在各种手续的申办上也存在区别。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开发经营一般商品房必须“五证俱全”,即要同时具备《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 》、《房屋销售许可证》。一般商品房的土地是出让用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是以招投标、拍卖、挂牌以及市场转让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