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典型区别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典型区别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在构成要件上
我国《民法典》 规定的是无过错责任,而侵权行为一般是采用过错责任,仅产品、危险、环境污染、相邻关系等责任为无过错责任。违约责任除赔偿损失以损害为构成要件外,其余均不以损害的实际发生为其构成要件。
2.在赔偿范围上
合同违约责任的损失赔偿额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这种约定,依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受害人因违约而受的损失,一般只包括直接损失。而在侵权责任中,赔偿范围原则上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侵害人格权时,可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不法造成他人死亡的,其赔偿范围可扩大到死者所抚养人的必要的生活费用等。
3.在责任方式上
侵权责任既包括财产责任,如赔偿损失,也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而合同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如强制实际履行,支付违约金等。
5.在对第三人的责任中有所不同
违约责任中,如果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合同债务不能履行,债务人首先应向债权人负责,然后才能向第三人追偿。而在侵权责任中,行为人仅对因自己的过错致使他人受损害的后果负责。
二、违约与侵权责任可否同时主张
违约与侵权责任不同时主张。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时候,只能要求承担一种责任,因为一个行为一般只需要承担一种责任。但是,如果是两个行为引起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那么可以同时主张。
三、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特点
找法网提醒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有三个基本特点:
1.责任竞合因某个违反义务的行为引起;
2.某个违反义务的行为既符合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也符合侵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3.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之间相互冲突,即两者之间既不能相互吸收,也不能同时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