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人借款还不上会坐牢吗
私人借款还不上一般不会坐牢。私人借贷不还需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坐牢属于刑事处罚,私人借贷不还不用承受刑事处罚。私人借贷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支付令,或者起诉,还可以在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找法网提醒您注意,如果在判决作出后,债务人用暴力手段抗拒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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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私人借贷的举证责任分配
私人借贷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如下:
1.借贷关系的存在,由出借人举证证明
出借人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其他证据。即便出借人持有的债权凭证上没有出借人的姓名或名称时,一般可推定其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如被告要否定未载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的持有人身份,不能通过简单否认的形式,而必须采用有事实依据的抗辩形式。
2.借款是否实际交付给被告及借款数额由原告举证
3.借款是否偿还及偿还数额、时间等由被告举证
4.被告提出借贷关系的,由被告负担举证责任
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三、借款纠纷诉讼费由谁承担
借款纠纷诉讼费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作了改变的,除了应当明确当事人对第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外,还应当相应地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无论上诉人是一审中的胜诉方还是败诉方,上诉案件的受理费均由上诉人负担,双方都提出上诉的,由双方分担。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