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有精神损害赔偿金吗
(资料图)
工伤没有精神损害赔偿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地方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要的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认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工伤认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1. 有关工伤职工的个人基本信息,比如职工姓名、职工性别、职工的出生日期、职工的身份证号码、职工的联系电话、家庭地址等等;
2. 有关职工伤残情况:比如职工申请工伤时间、发生事故时间、职工的受害部位等等。
3. 附有用人单位信息,比如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三、工伤认定后多久做劳动能力鉴定有效
工伤认定后待病情稳定以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有效。工伤认定可以在工伤事故发生以后的30天之内提出申请,但拿到认定书之后不能马上就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者领取到工伤认定后,要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到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找法网提醒您,应是将申请鉴定的资料交给所在地劳动局工伤科,由工伤科代为申请,而职工接通知到指定医院做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