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与代理合同的最本质区别_焦点信息
找法网| 2023-04-16 16:00:38

一、委托合同与代理合同的最本质区别

委托合同与代理合同的最本质区别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民事主体活动的名义不同。

代理是指被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

委托合同则是一方委托他方处理一定事务,他方接受委托的协议,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活动,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活动。

2.适用范围不尽相同。

代理只是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第三人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办理委托人委托事务的行为可以是民事法律行为,还可以是有经济意义的行为(如整理账簿)和单纯的事实行为(如抄写文件)。

3.法律关系的成立与否需要有关当事人的承诺不同。

代理关系中的授予代理权行为属于单方行为,仅凭被代理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发生了授权的效力,代理人便因此而取得代理权。而委托合同则为诺成性合同,受托人必须作出承诺方可。

4.效力范围不同。

代理关系是存在于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其法律效力及于这三方当事人。委托合同则与代理关系不同,其法律约束力仅限于委托人和受托人,与第三人则毫无关系。

二、委托合同当事人可以行使留置权吗

委托合同当事人可以行使留置权。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三、委托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找法网提醒,委托合同的有效期由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协商确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视为在委托事项完成日终止。委托书可以写明委托期限,委托书有有效期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委托有效,超过约定的日期,委托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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