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中保全申请书的内容有哪些
诉讼中保全申请书的内容有: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基本信息、保全范围、诉讼保全申请的事实及理由、法律依据、申请的人民法院名称、保全责任承诺、申请时间等相关方面。
(相关资料图)
找法网提醒您,财产保全申请书分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给付之诉的案件中,为了保证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能够得到全部执行,在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进行保护的措施。
二、财产保全的保证金是多少
财产保全的保证金是以下几点:
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3.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办理了诉前财产担保或诉讼财产担保的同一标的不再收取执行财产担保费)。
4.担保优惠
对于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经人民法院认可(主要是司法求助案件和人身赔偿案件)由担保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无偿担保;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其他民商事案件经人民法院审查,可给予20-40%的优惠。
三、诉中财产保全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诉中财产保全需要提供下列材料(交法院一式二份,提供原件核对):
1.受理案件通知书复印件;
2.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个人签名、单位盖章);
3.担保财产所有权人出具的担保函(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案外人必须亲自到法院签名);
4.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
5.担保财产的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民事起诉状;
7.授权委托书;
8.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9.申请保全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地产权登记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销合同等);
10.当事人申请冻结银行存款的,须提供具体银行账号、开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