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去哪个部门申请
工伤保险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相关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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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工伤保险多长时间有效
工伤保险的赔偿有效期是一年。因此如果工伤员工在发生工伤后的一年内,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以及其直系亲属可以自行申请。找法网提醒您,用人单位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及时支付给员工工伤待遇的,申请仲裁的期限也为一年,其期限自工伤职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申领工伤待遇需要什么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3.工伤发生当月的缴纳工伤保险费名册(缴费大厅负责人签字盖章)
4.医疗机构收费收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另有用途请事先自行复印);
5.住院的提供住院证明、医疗证明书、病案首页、住院病历、出院小结、出院证明;门诊提供病历或疾病证明书复印件;门诊检查的需要提供各项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包括B超、X光、CT、核磁共震等);
6.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包括住院用及门诊);
7.批准在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须提供《县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
8.继续治疗的需提供《继续治疗确认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