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做尸检能否做医疗过错鉴定
没做尸检能做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不做尸体检查不影响医疗事故鉴定,卫生主管部门调查时需要鉴定或者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需要鉴定的,可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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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二、对医疗过错鉴定不服如何处理
对医疗过错鉴定不服的处理方式是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三、医疗过错责任推定依据
医疗过错责任推定依据如下
1.行为的违法性;
2.主观上存在过错;
3.有损害结果发生;
4.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对于医疗事故而言,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能构成侵权行为。在医疗事故纠纷案件中,医疗过失的认定最为关键,也是最为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