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热闻!上下班路上摔倒与公司有没有责任
找法网| 2023-06-11 16:01:59

一、上下班路上摔倒与公司有没有责任

上下班路上摔倒,公司没有责任。上下班路上自己摔伤不算工伤,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上下班路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公司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相关资料图)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工伤认定要哪些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的资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三、受伤劳动者个人能工伤认定吗

法律中规定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包括:

1.受伤公民或职业病患者是提起工伤认定的主体。不是所有的公民都能享受此权力。

2.职工家属、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是提起工伤认定的主体,工会组织可以职工名义提起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当工伤职工本人因住院治疗、死亡而不能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时,其家属或工会组织可代为提出。

3.不能成为工伤认定主体的情况。找法网提醒您,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因不适用《劳动法》,不能作为主体一方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即使提出,也不能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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