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鉴定申请流程
医疗鉴定申请流程是:
1.提出医疗事故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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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接到医疗事故鉴定书后,根据鉴定结果,双方可以可自行协商赔偿,也可以申请卫生局调解、或者申请由法院判赔;
4.任何纠纷解决后,各医疗单位必须在7日内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卫生局。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二、医疗司法鉴定的鉴定内容
一般而言,在医疗司法鉴定中,会对这样一些内容进行鉴定:
1.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
2.医疗机构是否尽到告知义务;
3.医疗机构是否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4.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5.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结果中的责任程度;
6.人体损伤残疾程度;
7.其他专门性问题。
三、医疗事故鉴定操作步骤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事故鉴定操作步骤如下:
1.医患双方陈述意见和理由;
2.专家鉴定组提问;
3.专家鉴定组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4.鉴定组形成鉴定结论。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至四项规定,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