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快播报】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找法网| 2023-06-14 07:53:35

一、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如下: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处理一切案件,只能根据客观事实,不能以主观臆断为根据;只能以国家法律为标准、为尺度。决不允许另立标准;


(资料图片)

2.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我国,法律对于全体公民都是统一适用的;任何公民,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年龄、文化程度、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的不同,都依法享有同等的权利,依法承担平等的义务。在法律面前不得有凌架于法律之上的存在;

3.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4.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对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是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二、法律适用的特征是什么

法律适用的特征如下:

1.法律适用法定性,国家机关对具体案件的处理,无论是在程序上还是在实体上,都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

2.法律适用权威性,国家机关尤其是司法机关的活动是以国家名义进行的,司法裁决一旦发生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和违抗;

3.法律适用被动性,司法过程的启动总是以具体案件的发生为前提,在大多数案件中,司法活动必须由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来启动;

4.法律适用独立性,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干涉。国家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时也应坚持独立性和公正性。

三、法律适用的范围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法律的适用范围,是指法律的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和空间效力。

1.时间效力,指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和终止生效的时间。

2.空间效力,指法律生效的地域(包括领海、领空),通常全国性法律适用于全国,地方性法规仅在本地区有效。

3.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什么人生效,如有的法律适用于全国公民,有的法律只适用于一部分公民。

分享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