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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哪些罪名可以判死刑
中国可以判死刑的罪名包括:故意杀人罪、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情节极其严重的各类普通刑事犯罪、严重的故意伤害、强奸、暴力抢劫、劫持、绑架、数额巨大的贪污受贿等。实施犯罪时未成年的人、审判时怀孕的女子等不可以判处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六十九条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中国死刑执行方式是什么
我国死刑的执行方式包括枪决以及注射。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司法解释规定,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执行死刑是哪个部门执行
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
而且,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