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向哪个法院起诉
民间借贷向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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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民间借贷开庭开庭几次
找法网提醒您,民间借贷开庭开庭几次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有规定审理期限,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需要延长的,报请本院院长批准后,可以延长。
三、民间借贷诉讼费用多少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属于财产纠纷案件,其收费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其收费标准如下:
财产案件收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
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