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新资讯:不得结婚的情况?
找法网| 2022-10-06 15:49:52
一、不得结婚的情况?

不得结婚的情况大致如下:

1.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任何人或者组织加以干涉结婚的。


(资料图)

2.结婚双方是直系血亲或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男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早于二十周岁。

4.一方属于重婚的。

找法网提醒您注意,患有不适宜结婚的病症的,并不是一定不可以结婚,但是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即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结婚登记的审查结果

结婚登记审查有两种结果: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法定不适宜结婚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找法网提醒,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三、结婚登记异地可以吗

结婚异地登记是可以的。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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