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抗辩权条件根据抗辩权的种类有所不同,如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同时履行提高抗辩权的前要条件是,双方当事人鉴于同一个双务合同互负债务,承担对待给付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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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当事人双方负有的对待债务中没有约定履行顺序。
3.必须是对方未履行义务,这是一方能行使其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关键之一。其适用的前提就是双方均没有履行各自的到期债务。其中一方已经履行其债务的,则就不再出现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的情况,另一方也应当及时对其债务作出履行,对方向其请求履行债务的,不得拒绝。
4.对方的对待履行是可行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以对方能够履行合同为必要的。如果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使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就失去了意义。
二、合同履行的基本规则合同履行的基本规则如下:
1.实际履行,即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的标的履行。
2.协作履行,即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中应相互协作,讲求诚实信用。
3.经济合理,即当事人履行债务时,要讲求经济效益,要从整体和国家的利益出发。
4.适当履行,即当事人应按照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全面、正确的履行债务,故又称全面履行或正确履行原则。
5.情势变更,即合同成立后至履行前、发生当事人在订约当时所预料不及的客观情况,致使按原合同履行显失公平时,当事人得不依原合同履行、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三、没有按合同履行义务怎么赔偿没有按合同履行义务的赔偿是按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等违约责任进行赔偿;合同中未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根据交易习惯、其他条款来确定。仍无法确定的,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赔偿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