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定金和违约金需要从如下几个方面来区分:
1.生效条件不同
【资料图】
违约金是以违约为生效要件,不需要预先给付;而定金是以预先给付为条件的,定金交付之日起定金条款即生效。
2.责任承担方式不同
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的,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该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的,则要按照“定金罚则”来处理。
3.数额规定不同
约定的违约金以实际损失为基准,找法网提醒,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而定金不能高于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二、合同违约金赔偿的原则合同违约金赔偿需要遵循如下原则:
1.全部赔偿原则
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
2.财产赔偿原则
侵权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为之。
3.损益相抵原则
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者,应由损害额内扣除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则。
4.过失相抵原则
在损害赔偿之债中,基于与有过失的成立,而减轻加害人赔偿责任的规则。
三、合同违约金是否缴纳增值税合同违约金是否缴纳增值税要区分以下不同的情况:
1.合同已履行,纳税义务已发生,销售方收取的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需要缴纳增值税,可以并入销售额开票。
2.合同已履行,纳税义务已发生,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购买方不属于增值税纳税人,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不缴纳增值税。
3.合同未履行,销售方收取的违约金。没有交易行为,就没有产生纳税义务,没有与交易行为有关的“价款”,自然也就不存在“价外费用”。因此,若合同未履行,作为销售方收取的违约金不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