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不得拒绝及拒载的责任是这样的:
1.旅客运输属于公共运输,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通常的运输要求。
在客运合同的订立中,尽管在一般情况下,旅客一方提出乘坐相应的交通工具要求的意思表示为要约,承运人同意承运为承诺,但对于旅客的要约,承运人承担着强制承诺的法律义务,除正当理由之外,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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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承运人拒载,旅客可以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主管部门有权对拒载承运人给予处罚。
综上所述,承运人的救助义务指的是如果旅客在搭乘交通工具过程中其身体遭遇不适的,那么承运人就不可以坐视不理,而是需要尽可能的帮助旅客。
二、承运人的责任制度包括什么承运人的责任制度包括责任基础(归责原则)、免责事由、举证责任分担和责任限制。
1.归责原则
民事责任的认定必须依循一定的归责原则。归责原则乃是归责的规则。它是确定行为人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也是贯穿于整个民事责任制度并对责任规范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
2.免责事由及举证责任分担
找法网提醒你,所谓的免责事由,亦可称为不负责任事由,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依据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不负债务不履行责任的事由,前者指法定的免责条件,后者指约定的免责条款。
三、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1.货物发生了毁损。所谓毁损,是指托运人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的约定交给承运人托运人货物,在运达目的地时,已经受到了损坏,造成了货物价值的减少。
2.货物已经灭失。所谓灭失,是指托运人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的约定交给承运人托运的货物,在到达目的地时,承运人已经无法将托运货物交付给收货人。货物灭失又包括两种情况:
(1)是货物在物质意义上的灭失,如玻璃制品被打碎;
(2)是货物在法律意义上的灭失,如货物已经被盗走,在此种情况下,货物本身还存在,但承运人已经无法交付给收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