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的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是以运费收入不含税20万依据,依0.5‰计算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关于铁路货运凭证印花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1号)第二条规定,铁路货运运费结算凭证为印花税应税凭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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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票(发站发送货物时使用)。
2.运费杂费收据(到站收取货物运费时使用)。
3.合资、地方铁路货运运费结算凭证(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单独计算核收本单位管内运费时使用)。
上述凭证中所列运费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包括统一运价运费、特价或加价运费、合资和地方铁路运费、新路均摊费、电力附加费。
找法网提醒你,对分段计费一次核收运费的,以结算凭证所记载的全程运费为计税依据;对分段计费分别核收运费的,以分别核收运费的结算凭证所记载的运费为计税依据。因此,货物运输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费金额,不包括装卸费金额。
二、货物运输合同印花税怎么申报货物运输合同印花税的申报:在税务或者印花税代购点购买印花税票直接贴在货物运输合同上。
1.货物运输合同是按运费发票(铁路、公路、水路运输发票,不包括出租车发票)金额来计算,即使没有合同,有运费发票(包括国际货运发票)也要缴纳印花税,而且按发票全额计算印花税,不扣除进项税部分。但是运费发票中记载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可以在计算印花税时扣除。
2.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0.5‰贴花。
三、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可以由哪些法院管辖货运合同纠纷可以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还可以由货运合同双方当事人书面协议确定的法院管辖,书面协议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