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损失的定义指承运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
因托运人托运货物时的过错,是指托运人交付货物时包装不当或填写有关多式联运单据时,故意或过失地提供不真实的资料,如货物数量不足、品质不合于规定、货物有内在瑕疵而未予说明,或者将危险品当作普通品运输等,因这些原因造成损失的为托运人有过错。如承运人明知包装不当而予以运输,发生损失,除非承运人声明发生损害不赔,否则承运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其对托运人则无请求权。如因托运人提供的材料不准确或者不当而造成多式联运承运人的损失,托运人应负责赔偿责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货物损失赔偿标准货物损失赔偿标准按照双方约定价格或市场价格赔偿,赔偿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确认货物丢失或损坏事实、时间、价值等。
2.看是否有、托运签收单,货物明细,如有,看运输合同、托运签收单等的约定,有约定则依据约定赔偿;如无,则托运人需要另行举证证明托运事实及货物价值,以及注意托运单中或背面是否有托运合同、最高赔付约定及是否签字认可。
3.看是否由保险公司承保,有则走保险理赔。
4.一般商业货运公司与邮政货运有区别,邮政法规定了邮政最高赔付标准,但一般商业货运虽说有的在托运合同中约定了最高赔付标准,但适用的主要是,在如托运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托运货物价值及远远大于最高赔付标准时,则可主张实际损失价值。依据司法实践,不乏得到法院支持案例。
5.如是货物买卖过程中的托运,则需注意货物风险转移时间,运费的承担主体等。
三、货物损失纠纷如何处理找法网提醒您,货物损失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1.协商。
运输合同纠纷出现后,大多数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双方会考虑到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商业因素,互相退一步,争取友好协商调解,在此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3.仲裁。
4.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