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怎么样取消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取消方式如下:
1.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资料图)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并且人民法院通过审查。
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等其他法定情形,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二、失信被执行人有效期限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有期限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如果被执行人用暴力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可以适当延长一至三年。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三、如何不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在进行偿还相关债务是时,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
2.本人有足够的财产偿还相关债务,相关查封、冻结的财产能够偿还法律文书中的债务;
3.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不应该强制执行;
4.由于其他因素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