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要怎样鉴定伤情伤残 天天滚动
找法网| 2023-04-09 12:12:58

一、交通事故要怎样鉴定伤情伤残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下:


(资料图)

1.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2.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

3.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4.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二、伤情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申请交通事故伤情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 (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找法网提醒,律师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时间,影响当事人权利的保护。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 户籍 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三、伤情鉴定费用多少  

那要看是哪类伤情鉴定了,如果是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需要做伤情鉴定的话,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伤情鉴定的费用是办案部门的事,当事人不需要掏钱(但办案部门基本上都让当事人自己掏,这是违法的)。如果是当事人自己做,可能七八百,可以提前咨询下当地的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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