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申请鉴定流程
找法网| 2023-05-01 07:03:57

一、工伤后申请鉴定流程


(相关资料图)

工伤后申请鉴定流程是:

1.申报材料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申请人所报材料符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条件的,发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场或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补正材料通知书》。

2.自出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限不得超过30日。

3.《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于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分别送达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4.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结论后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5.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二、劳动者申请工伤鉴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劳动者申请工伤鉴定需要的资料有: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3.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三、工伤鉴定复议需要多长时间

找法网提醒您,对工伤鉴定不服的复议期限为60日。对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在收到该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对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服的,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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