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开完庭宣判多久
刑事案件开完庭宣判的时间: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有法定情形的,经批准可以延长。根据规定,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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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刑事案件受案多久必须立案成功
刑事案件受案后在7日内必须立案成功。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三、刑事案件要交诉讼费吗
刑事案件不需要交诉讼费。刑事案件司法过程实质是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处罚,所以刑事案件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