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申诉案件由什么法院处理
申诉案件,由以下法院处理:
1.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进行相应的审查处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相关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3.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二、刑事申诉的时效
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找法网提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三、谁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刑事申诉?
申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是指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致使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务处理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处理的权利。
刑事申诉则是这种申诉权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在刑事案件中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刑事申诉的人主要包括:
1.犯罪嫌疑人;
2.被告人;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4.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