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案件由中级法院审判
下列案件由中级法院审判: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下: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2.基层人民受理下列案件,可以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1)重大、复杂案件;
(2)新类型的疑难案件;
(3)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审程序都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中级人民法院提审程序是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自接受抗诉之日起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
三、上诉中级法院审理期限
对开庭时间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二审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