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解决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劳动争议解决的主要方式有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
2.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3.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
4.诉讼程序。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时限
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时限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三、劳动争议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找法网提醒您,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仲裁委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用蓝黑或者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均须本人签名并落有申请日期。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
5.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