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安置费是什么
拆迁安置费是指开发建设单位对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安置所需的费用。
拆迁户对于拆迁安置费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都很关心。一般来说,其内容含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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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搬迁补助费;
2.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3.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4.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二、拆迁安置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找法网提醒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拆迁安置房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对拆迁安置费不服怎么办
对拆迁安置不满意可以向上级政府进行申诉,经被拆迁人申请,可以交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裁决,被拆迁人对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