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服务费包括哪些
物业服务费包括:
1.区域内绿化养护费;
【资料图】
2.区域清洁卫生费;
3.区域秩序维护费;
4.办公用费;
5.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日常运行、维护费;
6.固定资产折旧;
7.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及公众责任保险费;
8.管理服务人薪资、福利费;
9.经业主同意、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二、物业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收取
找法网提醒您,法律对于物业费开始收取的时间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实践中,一般从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业主就要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了。
而在交付房屋前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支付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三、不交物业费可以诉讼吗
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与业主协商,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起诉的一方应当提供起诉状以及相应的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应当为业主提供好相应的服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