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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诉人的职责有何种规定
公诉人的职责有以下规定:
1.公诉人的主要职责是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进一步阐述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并通过举证、质证和辩论,使合议庭确认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依法宣判被告人有罪并处以相应的刑罚。
2.公诉人还肩负着监督法庭审理案件有无违反法律规定的重要职责。找法网提醒您,出庭支持公诉的成败,不仅关系到能否使被告人认罪伏法,实现公诉的法律效果,而且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也就是说能否通过支持公诉达到一定的社会效果,使旁听群众受到法律教育,树立人民检察院在群众心目中的崇高威信。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国家公诉人,必须具有“正、准、稳”三个基本的素质要求。
二、公诉人是原告吗
公诉人是指不用当事人而是由国家司法机关来直接提起诉讼,在中国主要由人民检察院的司法人员来担任,也就是说,在人民检察院担任诉讼的人,就是公诉人。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进行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的基本职能;公诉工作,既是一门充满斗争艺术的检察官工作,更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门面工作;公诉人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检察机关的形象代言人。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就要争做“学习型、敬业型、实干型”的公诉人。所以公诉人不是原告。
三、公诉人如何举证
公诉人若想胜诉,举证顺序的安排十分重要,它直接影响公诉的效果。一般说来,举证顺序应具有逻辑性,所举出的证据应环环相扣,在法庭上如何证明案件的事实直相,先出示什么证据,后出示什么证据,应巧妙安排,以取得最佳的效果。一般的策略是先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后,再物证、未到庭证人的证言笔录,宣读书证等等,以达到先声夺人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