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与分公司有何不同
找法网| 2023-06-18 10:01:56

一、子公司与分公司有何不同

1.两者的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对外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以自己独立的财产承担法律责任。而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对外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两者的经营范围的法律规定不同,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组织,有自己的法人营业执照,从事何种主业,只需要单独申请即可,因此其经营范围不受限于母公司的经营范围。而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就要受制于所属的总公司了。依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公司的营业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营业范围。


(资料图片)

3.两者的名称规定有所不同,设立的子公司,名称需要预先核准且不受母公司名称的限制。而设立的分公司,企业设立的分公司的名称不需预先核准,但其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并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

二、子公司有哪些特征

找法网提醒您,子公司有的特征: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

3.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子公司具备设立公司法人的条件。

三、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如下:

1.需要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

2.需要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3.应当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确定公司名称。

4.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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