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著作权和邻接权的区分是什么
著作权和著作邻接权的区别:
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以外,几乎都是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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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加工后的作品。前者体现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后者主要体现了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
3.内容不同。著作权主要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发表、署名等人身权和复制、发行等财产权;邻接权的内容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等。
4.受保护的前提不同。作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经产生就可获得著作权保护;邻接权的取得须以著作权人的授权及对作品的再利用为前提。
二、著作权什么时候产生
著作权的产生是一般是自作品的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找法网提醒您,而对于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如果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其著作权自在中国境内出版之日起受中国法律保护。
1.著作权自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
2.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是否登记,其著作权均自创作完成之日获得;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
3.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其著作权自在中国境内出版之日起受中国法律保护。
三、著作权的性质是什么
著作权的性质有如下几方面:
1.著作权是一种知识产权,其保护对象是作品,作品一旦产生就享有著作权;
2.著作权包括人格权和财产权,著作权人格权不同于其他权利,它具有专属性,通常只属于作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属于法人单位,例如发表权、署名权、保持作品完整性、修改权。著作权财产权是权利人独占使用作品的权利,根据传播手段的不同,可分为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和汇编权。常见的是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比如出版社发行书籍,就是行使作者的复制权和发行权,把作品放在网上传播,也就是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