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职工哺乳期可享受哪些待遇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女职工哺乳期可享受的待遇如下:
1.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满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长至哺乳期满才能终止合同;
3.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4.对于哺乳1岁以下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用人单位应当在日常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女职工生多胞胎的,每天多哺乳一个婴儿,母乳喂养时间增加一小时。
二、合同到期哺乳期可以不续签吗
合同到期哺乳期可以不续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员工哺乳期有权拒绝加班吗
找法网提醒您,员工哺乳期有权拒绝加班。哺乳期是女员工生育完至婴儿满一周岁的时间段。在这段时间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