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迫交易和抢劫罪有何种不同
强迫交易和抢劫罪有以下不同:
【资料图】
1.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被害人的人身权利;
2.强迫交易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的行为,而抢劫罪表现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强迫交易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包括:
1.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造成被害人轻微伤的;
2.致使他人遭受了2千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3.进行了3次以上强迫交易行为,或者强迫3人以上交易的;
4.强迫他人购买5千元以上的伪劣商品,或非法获利1千元以上的等。
三、抢劫罪立案标准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找法网提醒您,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较为常见的是有殴打、捆绑、禁闭。伤害,直至杀害。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恐惧而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或任财物被劫走。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