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赡养责任何时开始赡养被赡养人
赡养责任一般在老人六十周岁开始。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资料图)
第十三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法律上是从60周岁成为老人,一般按此履行赡养义务。
但是有的老人在60岁前就得病丧失劳动能力,此时,赡养义务人就应当提前履行赡养义务。
二、子女不需要赡养父母的情形有哪些
以下情况不用赡养父亲: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
三、赡养费给多少
赡养费标准是按照当地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予以确认。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应当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找法网提醒您,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具体如下: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