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买卖合同能否撤销
房地产买卖合同能否撤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房屋买卖合同在以下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
1.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防卫买卖合同;
3.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重大误解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法定其他情形等。
二、房产买卖合同有哪些主要内容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的内容有: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坐落、种类、间数、结构、质量、面积、附属设备等;
3.房屋价款数额、计价标准等,有国家统一价格的,应执行国家法定价格,没有统一价格的,由买卖双方参照评估价格自行议定;
4.付款的时间方式等;
5.房屋竣工及交付的日期;
6.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及其他手续的有关规定;
7.违约责任;
8.其他当事人约定的事宜,如合同生效的条件,对不可抗拒事件处理等;
9.合同的签订日期、地点、签字人等。
三、房产买卖合同可以进行抵押登记么
房产买卖合同不可做抵押担保。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找法网提醒您,房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如未登记,即使交付,并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不动产抵押担保合同,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物登记时必须有抵押物胡所有权或使用权胡权利证书,因此只有房屋买卖合同不可以办理抵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