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料】男子被邀进店避雨趁机搂抱女店员,哪些行为构成性骚扰
找法网| 2022-09-22 17:46:16
一、男子被邀进店避雨趁机搂抱女店员

近日,广东东莞,突降狂风暴雨,两男子户外全身被雨淋湿。老板好心将两人拉进饭店避雨,并送上热茶,其中一名男子进店后搂抱店里的女服务员。老板让他们滚出去。后来他们道歉了,也就没报警。

二、哪些行为构成性骚扰

以下行为构成性骚扰: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2.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

3.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

找法网提醒您,广义的性骚扰并不限于异性间,对象亦不单指妇女而言;同性间亦可构成性骚扰。

三、性骚扰的处罚

性骚扰的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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