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热议:危房鉴定d级的该如何处理
找法网| 2022-09-24 08:56:11
一、危房鉴定d级的该如何处理

危房鉴定d级的处理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D级危险住宅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住宅所有权人和实际使用人发出督促解危通知书;告知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撤离和限期采取解危措施;对D级危险住宅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危险住宅警示标志,必要时可以查封。D级危险住宅危及公共安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采取消除现实危险的必要措施。


(资料图片)

二、危房鉴定标准

危房鉴定标准如下:

1.结构承载力是否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是否有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是否安全。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2.个别结构处于危险状态是否影响主体结构,是否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三、危房申报流程

危房申报流程如下:

1.申请。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户籍和身份证明、房屋改造前照片等材料。

2.村组评议。村(居)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群众大会进行评议,决定是否纳入政策补助,并将评议结果予以公示。

3.人民政府逐级审核。

4.施工建设。经乡镇村建、国土、林业等站所联合选址、审批后进行建房。

5.项目验收。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村建、国土等乡镇职能站所参与,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和达标认定书,原则上完工一户验收一户。

6.户牌上墙。验收合格后,在改造后的住房明显位置悬挂“农村危房改造户”标识牌。

7.资料归档。乡镇要建立健全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材料齐全,管理规范。找法网提醒,档案内容包括农户申请资料、公示资料、房屋改造前中后影像资料、验收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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