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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可以变更主体吗合同可以变更主体。
所谓合同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前者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现象。后者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换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换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合同当事人代替旧的合同当事人,但合同的客体,即合同的标的并没有发生变化。实际是合同的转让。
二、变更合同主体的风险有什么变更合同主体的风险有如下几点:
1.供货方合同签订主体与实际供货主体不一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尽量避免出现类似问题,如有必要确需另一公司进行供货,也可在双方合同中明确约定乙方享有要求第三方代为履行合同供货义务的权利,同时结算主体仍应为合同签订主体。
2.合同主体变更后前债务承担问题。对于变更建筑公司的项目,应当及时结算清楚前期债务或要求变更后的建筑公司对之前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提供相应担保。
3.合同变更后主体的资信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变更主体存在的法律风险还有对于变更后的主体的信用程度和履约能力存在未知,一旦变更后的主体无法支付货款,就可能对供货方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三、合同主体变更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吗合同主体变更,需要重新签订合同,也可以直接在原合同上写明主体发生变更,由新的合同主体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